红辉小说馆>竞技>大唐富家翁 > 第337章 弃子
    清朗的月色静静挥洒在茫茫的群山之中,骊山那雄浑的身影环绕着汤泉宫,仿佛在细心的聆听着那时而高亢时而呜咽的笛声。{./书友上传更新}

    一个浑厚的男声合着笛音吟唱着,“嘭嘭”的击打声暗合这曲调,恰到好处的打着节奏。

    “千里共婵娟……真是太好了,秦静远这首明月几时有当真是适合此时吟唱,玉环的笛声婉转悠长,动人心魄,当共饮一杯庆贺”

    “奴家粗通音律,让您见笑了”

    “杨玉环”含羞的说道,如同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开心中带着一点羞涩,又暗暗流露出一点成熟的风韵,恰到好处的表现出来。

    李隆基的目光定定的停留在在“杨玉环”的脸上,被儿媳妇那绝美的娇颜吸引住了,眼中闪着痴痴的神色。

    “你……你盯着我看什么?”

    “杨玉环“娇羞的问道。

    “玉环好美,哦,我说玉环的笛声很美”

    李隆基老脸一红,略显尴尬的说道,此时的李隆基已经五十多岁了,半百之人,杨玉环这样绝美的年轻女子对他的吸引力更大。

    “谢谢你的夸赞”

    “玉娘,眼看天气渐冷,我有一样小东西送于你”

    李隆基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丝绳穿着的明黄色珠子,如同桂圆大小,在白色的光芒的照耀下,黄灿灿的,如同日头一般。

    “这是什么,看着好漂亮”

    “这是避寒犀,我称之为火珠,冬日放于怀中,如春日暖阳,不觉寒冷”

    李隆基说道,其实这是一种披毛犀的角化石雕刻而成,这种披毛犀牛生活在一百万年前的寒冷之地,就如同猛犸象一般,浑身长满长长的皮毛。

    一般的犀角性寒凉,有清热、凉血、定惊的作用,而这种披毛犀牛因生活在寒冷之处,犀角为大热之物,有活血驱寒之功效。这种披毛犀的角长于现在的犀牛角,可达到九十公分。

    动物的角类,只是性味归经属热,但是不会在表面给人予温热的感觉,据说是在一个地火多发地发现了这个黄橙橙的形状如同当地犀牛角一般的石头,手触之温热如火,被当做驱寒的宝物加工成珠子,当做宝物朝贡个了大唐皇帝。

    估计可能当时火山喷发,滚烫的岩浆直接包裹了一个犀牛或者是犀牛脱落的犀角,瞬间的高温使犀角晶体化,随着岁月时光的风雨冲刷,外边包裹的火山岩浆石被风化,露出了黄橙橙的晶体化的犀角,被人发现。--(.)